关于弱电工程验收规范的事情,大家可以参照规范,也可以自己公司整理一套验收规范,对于一般的工程还是比较适用的,本文可以作为参考。
一、总则
1.为统一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,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,制定本规范。
2.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弱电安防工程的验收。
3.本规范为弱电安防工程能用验收规范,考虑到各弱电安防工程的系统配置不尽相同,验收项目可适当增减,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。
4.本规范尚在不断充实完善,本规范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,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。
二、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
1. 一般规定
(1)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,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。验收时应做好记录,签署验收证书,并应立卷,归档。
(2)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当验收不合格时,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,再行验收。
①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:
②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;
③系统质量的测试;
④ 图纸、资料的移交。
2.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
(1)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,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5. 竣工验收
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,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,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,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。
(1)系统图;
(2) 设备概要说明书;
(3) 设备器材一览表;
(4)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;
(5)工程验收记录;
(未完待续)